兰州市气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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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已于2019415日发布,自2019515日施行。根据《条例》规定要求,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兰州市气象局编制了《兰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

一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
工作机构名称:市气象局办公室

办公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大道7号

办公时间:900-1200   1300-1700(法定工作日)

咨询电话:0931-8497621

传真:0931-8752682

邮政编码:730030

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:

http://www.lanzhou.gov.cn/jact/front/front_mailwrite.action?sysid=2&groupid=60

二、主动公开

(一)公开范围

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:

1.机构职能

2.人事任免

3.政策法规

4.预算决算

5.行政审批

6.其他政府信息公开要点

(二)公开形式

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市气象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的形式,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“中国•兰州”兰州市气象局项中的政府信息公开:http://qxj.lanzhou.gov.cn/

(三)公开时限

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市气象局将尽量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晚公开时间为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,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三、依申请公开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市气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我局申请。市气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受理程序如下:

(一)提出申请

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。申请表在“甘肃•兰州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lz.gansu.gov.cn/)的兰州市气象局依申请公开中,申请人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,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,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,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,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。

  (二)申请方式

1.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市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,申请获取信息。

2.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
3.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办公室的电子邮箱。

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  (三)申请处理

1.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其补正后方可办理。对不能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完备的,不予办理。

2.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,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法。

3.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4.本机关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次序办理,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,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

5.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
(四)收费标准

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气象信息,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成本费用,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。

四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向本机关纪检组投诉。

市气象局举报电话:09318661237

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大道7号四楼

邮编:730030

也可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等投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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